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孝感市建筑节能科技中心于9月2日至14日对市直(三区)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依托第三方专家技术团队,随机抽取在建工程项目,通过查阅管理工作文件、工程技术资料和施工现场查验等方式,对项目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10个在建工程项目(居建5个、公建5个),对项目发现的问题下达建筑节能监督抽查记录8份、整改通知书2份。从检查情况来看,建设单位能遵守《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按照《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 1319-2021)依法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单位能做到进场的节能保温材料先检后用,并积极使用磷石膏建材产品和绿色建材。监理单位能履行监理责任,严格把控项目施工全过程,保证绿色建筑设计和建筑节能设计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建设单位未按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的要求对绿色建筑进行现场核验,星级项目未及时申报绿色建筑预评价;二是设计单位出具的节能计算书中结构性热桥平均传热计算不符合GB55015-2021的要求;三是施工单位编制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不完善,施工现场未公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信息;四是监理单位未结合项目情况在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中编制绿色建筑专篇;五是节能材料进场前未核验保温系统、整窗型式相关检测报告。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对承建的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市建筑节能科技中心。
2、各参建单位应认真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制的相关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全面履行质量管理职责,提高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质量。
孝感市建筑节能科技中心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