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及“三区”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要求,切实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按照市政府“五化”管理和“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要求,决定12月下旬对城区在建工程项目开展第四季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2023年12月21日—12月29日
二、检查内容
1、参建各方落实绿色建筑、建筑节能质量主体责任情况;
2、《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GB42/T1319-2021)实施情况;
3、《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执行情况;
4、《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559-2022)实施情况;
5、《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推广应用磷石膏建材实施方案>的通知》磷石膏应用情况;
6、施工现场“禁实”情况。
三、检查项目和检查人员
被检项目在城区在建工程项目中随机抽取,抽取比例不低于20%。检查人员在单位内部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中随机抽取,抽取人员不得低于2人。
孝感市建筑节能科技中心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