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实行“简单换证”工作于2015年11月5日起正式启动,至2016年6月30日止,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自行失效。为了方便全市建筑业企业顺利完成资质换证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孝感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现状,就建筑业企业(含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换证的范围、时间安排、换证流程、注意事项等内容告知如下,敬请关注,抓紧贯彻执行。
一、资质换证范围:
按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以下简称原标准)核发的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以外的劳务企业资质暂不换证);已取得住建部或省住建厅核发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
二、资质换证时间安排:
自2015年11月5日起实行全市建筑企业资质换证,至2016年6月1日停止受理企业换证申请。同时具有一、二、三级资质的企业,需优先换领三级资质后再依次换领二级、一级资质。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应在其有效期内提前换证。
三、分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换证流程
(一)住建部审批的一级、二级资质换证流程:
1、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网站上点击厅政务网站首页“办事服务——我要查询”栏目中“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前资质)”的信息与资质证书内容进行核对。
2、资质信息核对一致的情况下通过建设部的网站(www.mohurd.gov.cn)下载安装“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填报软件”,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表》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并加盖企业公章,点击“上报”,同时并提供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对于《申请表》、《采集表》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资质信息不符的企业,其换证申请将不受理。
3、资质证书信息核对不一致需先到建设窗口进行信息改正(详细要求按办事指南办理),信息改正后再按上述第2条操作。
(二)省住建厅及市建委审批的二级、三级资质换证流程:
1、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网站上点击厅政务网站首页“办事服务——我要查询”栏目中“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前资质)”的信息与资质证书内容进行核对。
2、资质证书信息核对一致的省住建厅及市建委审批企业资质换证,须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填报企业信息后,点击“建筑业企业换证申请”上报换证申请后,系统将自动跳转至“新版审批系统”运行。并“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表》,上传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企业应按要求在《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表》上签章,连同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并提交。
3、信息核对不一致需先在建设窗口进行信息改正(详细要求按办事指南办理),信息改正后再按上述第2条操作。
(三)模板、脚手架专业的劳务分包资质换证流程:
1、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网站上点击厅政务网站首页“办事服务——我要查询”栏目中“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前资质)”的信息与资质证书内容进行核对。
2、资质证书信息核对一致的模板、脚手架专业的劳务资质换证,须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填报企业信息后,点击“建筑业企业换证申请”上报换证申请后,系统将自动跳转至“新版审批系统”运行。并“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表》,上传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企业应按要求在《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表》上签章,连同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并提交。
3、资质信息核对不一致的企业需先到建设窗口进行信息改正(详细要求按办事指南办理),信息改正后再按上述第2条操作。
(四)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换证流程
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已过期的,不受理换证。
1、一级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换证流程:
(1)既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又具有施工与设计一体化资质的企业申请换证时,应先换领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只持有施工与设计一体化资质的企业,直接换领有效期3年的新版建筑业资质证书。
(3)所需提供材料:
A、企业《一体化资质换证申请报告》,须明确所申请资质专业及等级,申请资质对应等级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711号;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C、原一体化资质证收正、副本;
D、《受理信息采集表》,企业需通过“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上报企业基本信息并打印《受理信息采集表》。
(4)市建委建设窗口受理换证申请并核验原件后上报省厅换证。申请换证的一体化一级资质企业,应在省厅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在15日内持省厅出具的介绍信、原一体化资质证书的正本及所有副本、已换领的新版建筑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到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申请换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已持有建设部审批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同时提交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正本及所以副本;未持有建设部审批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直接换发有效期3年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2、二级、三级施工与设计一体化资质换证流程
(1)既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又具有一体化资质的企业申请换证时,应先换领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只持有施工与设计一体化资质的企业,直接换领有效期3年的新版建筑业资质证书。
(3)所需提供材料:
A、企业《一体化资质换证申请报告》,须明确所申请资质专业及等级;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C、原一体化资质证收正、副本;
D、《受理信息采集表》。
(4)市建委建设窗口受理换证申请并核验原件后上报省厅换证。已持有省厅审批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同时提交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及所有副本。未持有省厅审批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直接换领有效期3年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四、注意事项:
1、企业应认真填报《部申请表》、《部采集表》、《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表》等企业信息,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各类表格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对填报虚假信息的企业,一经查实,市建委将依法进行处理。
2、拟申请资质升级、增项的企业,应在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再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5〕159号)申报。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形的,可在换领新版证书后,申请办理资质变更手续。
3、自此公告之日起,原《市建委关于印发孝感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孝建设发〔2015〕29号)同时废止。
4、市建委审批科(建设窗口)联系人及电话:余丹 周文超 0712-2327227
房建资质企业“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信息录入建管处联系人及电话:余建华0712-2316178
市政资质企业“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信息录入城建科联系人及电话:杨耀东0712-2319437
有关文件查询:
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doc》(建市〔2015〕154号);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510/t20151009_225141.html
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doc》(建办市函〔2015〕870号);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510/t20151009_225142.html
3、《转发住建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及换发新版建筑业资质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办〔2015〕269号);
4、《关于启用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系统的通知》(鄂建办〔2015〕271号);
http://www.hbzfhcxjst.gov.cn/Web/Article/2015/10/29/1651432334.aspx?ArticleID=09c0b071-0be4-48a5-a801-32c98a89c8e5
孝感市建委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窗口
2015年11月3日